最后我一边哭一边写题目,眼泪滴在笔记本上,写一个字晕一个字。
许敬宇傻了,愣愣地看我好一会儿才连忙抽出纸巾递到我面前。
我不接,推了回去。
他再递。
我还是不接。
最后,他放弃了这重复且毫无意义的行为,从我背后将胳膊伸过来,用纸巾在我脸上胡乱地擦了擦。
他力气太大,动作毫无章法。纸巾摩擦得我脸疼,于是我哭得愈发地凶。
许敬宇张皇失措地收回手,小声安慰我:“宋言,你别哭了。”
“没关系,没听懂我再讲一遍。”
“宋言,眼睛哭肿了不好看。”
我不听,眼泪噼里啪啦地往外冒。
许敬宇似乎很无奈,又有点怜惜地拍了拍我的肩膀:“言言,听话。”
“……”
旧时光里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,于后来的某个午后忽然想起。
那天的天空澄澈,云朵漂亮,教室里氤氲着带着热气的油墨香。
当时只道是寻常。:
我们在一起后,我曾百无聊赖地追问许敬宇,到底是何时何地为何喜欢我。
他不说,我便将所有我印象里的大事都猜一遍,他含糊承认是在涂指甲油那次。
而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许敬宇呢?
无论怎么追溯,我都无法找到一个准确的时间。
漫长的青春时期,他总是坐在我的左手边,只要我上课开小差偏过头,就能看到他的侧脸。
有时,窗帘的痕迹在他脸上摇曳;有时,有灰尘在他周围缓缓下坠,可他的坐姿永远挺拔,眼神永远专注。
明明是看着同一块黑板,但他好像能看到花团锦簇闪闪发光的另一个世界。
我保持好奇的心态,逼着自己努力学习,想有朝一日到他的世界看一看。
追逐光,拥抱光,成为光。
然而,命运无常。
我现在算是言言创业未半而中道崩除。
想到这里,我不禁苦恼地蹲在墓碑上,大腿撑着胳膊,胳膊撑着脸,陷入无尽的沉思和遗憾。
好在还没等我的遗憾发酵太多,许敬宇又来了,虽然这次是短暂的告别。
许敬宇得回c市上学了。
他照旧是光本身,考研顺利上岸,导师欣赏他,肯带他做项目,属于他的人生又一点点归位。
他拎了两袋子奶茶上山。
“夸张了吧?”这不得撑死我!
我连忙将奶茶分给鬼友。
我们是碰不到人间的所有物品的,但上天似乎在严丝合缝的科学逻辑里为可怜兮兮的鬼开了个bug——虽然碰不到,但能感受到食物的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