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归回来的时间已经?接近卯时了,他一路匆匆,照旧是翻越城墙进来,守门的士卒没有发现。
赶着时间,多次活动?,被草草裹起来的伤口开裂了,却也来不及重新?处理,只换一身?衣裳,像往常一样去附近的酒楼买了两人份的饭食。
怕对方?闻到血腥味,生出怀疑,特?意要了一个味道重的花椒炒羊肉。
看对方?刚刚的样子,应是没发现什麽端倪。
燕归解开衣带,他胸前缠绕着的白色绷带渗出了点点血迹,像是前阵子下雨时宫里海棠花瓣落地的点点残红,这道伤口经?过?一个早晨的奔波,其实已经?开裂了,再加上他适才陪朋友饮了半坛女儿红,血液沸腾,血流得更多了些?。
如果对方?再晚走一时半刻,就能看到他外衣渗出来的血迹了。
他脱掉上衣,解下身?上的绷带,里面渗出很多血,到了最後?一层,眉都不皱一下,直接撕掉和污血粘连在一起的绷带,伤口上匆忙之间抹的药已经?被鲜血冲掉了大半。
他拿起喝了一半的三十年女儿红陈酿浇在左胸上微微渗血的那?道剑伤上,微凉的混合了血液的烈酒,顺着他的胸膛往下滑,哗啦啦地往下流。
室内霎时间弥漫起浓重的酒香味,其中混合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。
随着清亮醇香的酒液冲洗,燕归左胸混合着血和药乱七八糟的伤口露出原本的模样。
那?是一道纤细的伤口,只有一寸多长,作为一道利刃施加的剑伤他毫不狰狞,甚至有些?清秀,但这其实是一道很危险的伤。
若是持剑人的力道再大一些?,剑尖再深一点就能刺穿他的肺了,若是稍稍歪斜一点,还能划到他的心脏。
不管朝向哪个方?向,动?手之人只要再用力些?,均可一击致命。
燕归回想起交手时的场景。
他的长刀世?所罕见,削铁如泥,如果那?位观主的软剑是迎着他的长刀去格挡,必然会被他的长刀将对方?连剑带人一起劈碎。
那?位观主的剑法十分精微,甚至比很多从?小就练习刀剑的人都要好很多很多。
毕竟练剑的人常有,天资不凡的人却少见。
而且,他没有拿着软剑迎击长刀,而是选择攻击持刀之人,并?不是巧合,而是因为这个人观察十分敏锐,反应迅速。
他在疼痛的时候,手也很稳,没有半分的脱力和颤抖。
燕归闭了闭眼睛。
那?个观主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,从?各个角度来讲都是。
他低头用牙齿咬开装装着金疮药瓷瓶的红色盖子,浅棕色的药粉洒在已经?被冲洗乾净只是微微渗血的薄窄伤口上。
重新?一道道缠上乾净的绷带。<="<h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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