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谢谢。”
拿着东西上楼,迟笙打开门,发现家里的灯竟然亮着。
进贼了?
正惊疑间,男人从浴室走了出来。
小情人
浴袍的带子松松垮垮系在腰间,脖子上未擦干的水珠,顺着锁骨流淌而下,没入紧致的肌肉线条。
沈京洲确实长了张颠倒众生的脸。
五官立体,眉眼如画,深邃的桃花眸被眼角的一抹弧度压出几分冷淡。
既显风流,又疏离得宜,让人不敢轻易靠近。
将近一米九的高挑身材,双腿修长笔直。
纵然从前流落在外,穿着几十块钱的普通衣服,也掩盖不了他骨子里与生俱来的矜贵。
像沈京洲这样的人,生来便非池中之物,还在读大学时,就有名企看上他设计的程序。
即使没有沈家太子爷的身份,他也注定会站到高处。
情窦初开的年纪,迟笙在华大的校园里,对他一见钟情。
她曾无数次幻想,如果有朝一日能嫁给他,她应该做梦都会笑醒吧。
后来,梦想真的实现了,可惜,她做梦的时候不是笑醒却是哭醒的。
四目相对,迟笙愣了片刻,立马将视线从男人魅惑的英脸上移开。
神情一秒变冷,“你怎么在这?”
“什么叫我怎么在这?”“在”字咬了重音,沈京洲语含戏谑,“我回我自己家,还得写个申请书报备一下?”
探究地看向女人身后的一片空荡,唇角勾起讥诮的淡弧,“怎么,我回来耽误你把野男人带家里了?”
迟笙:“……”她只是没想到他会回来而已。
“原来沈总还知道自己有家啊。”
狗男人分明是故意曲解她的意思,迟笙不想理他,脱掉外套迈步进屋,却被沈京洲扯着手臂拉住。
修长的手指,夹出她随手放在大衣兜里的签名纸,“喜欢宋聿白?”
迟笙并不追星,也没心思追,签名,她是帮林笑笑要的,但她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。
“不关你事。”
伸手想把签名抢回来,却被他轻松躲了去。
下一秒,迟笙眼睁睁看着沈京洲将彩纸从中间撕开,揉作一团丢进垃圾桶。
还没来得及发作,他又紧随抢走她搭在臂弯的外套,往地上一丢,抬脚踩了上去。
“你干什么!”
签名没了就没了吧,但是衣服……
迟笙正欲俯身去捡,却被一股巨大的力道强拉过去。
后背抵到墙上,不待她回过神,汹涌的吻便兜头砸了下来。
完全没有准备,唇齿间残留不多的空气,不断被掠夺,迟笙急恼间,用力往男人侵占的唇瓣上咬了口。